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各位同學、家長您好:
⚠️近年來台灣青少年吸菸與使用電子菸的情形日益增加,對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威脅。《菸害防制法》已明確規定:未滿20歲不得吸菸,亦不得使用電子菸。這不僅關係到健康,更涉及法律責任。希望大家能正視此一議題,共同為孩子建立一個安全、無菸的成長環境。
🚫 未滿20歲,別讓菸害與電子菸毀了青春! 🚭💨
📌 根據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6條第1項規定:
👉 未滿20歲不得吸菸,也不得使用電子菸!
🔸 未成年吸菸者,將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受罰,處以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
⚠️ 不論是紙菸還是電子菸、加熱菸,對身體都有害,
別被「無害」、「水果口味」這些話術騙了!電子菸一樣會成癮、傷肺、傷心、傷腦!
📜 違反規定會怎樣?根據第42條:
🔸 地方主管機關會通知限期接受戒菸(含電子菸)教育
🔸 若是未成年人,父母或監護人需陪同出席
🔸 未依通知參加者,將被處以新臺幣2,000元~10,000元罰鍰,還會按次處罰
🔸相關法令
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808&pid=4369
🙅♂️🙅♀️ 無論形式是什麼,電子菸不是潮流,是陷阱!
💔 研究證實:電子菸中的化學物質一樣會傷害呼吸道與心血管,而且成癮性強!
🔸販賣、展電子菸示者:可處 20 萬元 ~ 100 萬元罰鍰。
🔸供應電子菸者:可處 1 萬元 ~ 25 萬元罰鍰
🔸使用電子菸者:可處 2 千元 ~ 1 萬元罰鍰。
⚠️校園屬於禁菸場所,校園內吸菸為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 條第1 項之規定,如學生於校園內抽菸,得處監護人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罰鍰
🌱 選擇無菸無電子菸生活,才是最酷的態度!
🙅♂️🙅♀️家長們,一起守護孩子遠離菸害與電子菸誘惑!
📣 從「拒絕第一口」開始,就是對自己與家人最棒的守護。
#拒紙菸
#拒電子菸
#未滿20歲不得吸菸
#電子菸也是菸
#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42條
#健康青春零菸害
#家長一同守護
#新埤國中關心您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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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0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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